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如何理解第3条款,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如何理解第3条款,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如果丈夫出去外地办厂,赔钱被告并输了官司,要来执行查封妻子的房产,如何认定?法官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是法院该去举证才能来查封,还是妻子去举证才不会被查封。我个人认为是法院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就要由法院或债权人去举证才公平,不能由法院自己踢球自己来当裁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F773()
提问时间:2011-07-29 06: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