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师您好:我朋友是二婚,2013年经媒人介绍和他媳妇办了婚庆典礼
你好:我国现在不存在事实婚姻,属于同居;我国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该退回;依据你叙述的情况,退回部分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不用退回。
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您好,法律上现在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他们之间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有三种情形男方可以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好,不是事实婚姻,如果分开了,男方提出退还彩礼,女方应当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