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租赁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费及加速折旧费如何承担?
租赁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费及加速折旧费如何承担? 本人于2011.3.26日在汽车租赁公司租了辆宝来,于3.26晚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为全责,我无任何责任。4月1号送往4S点维修,车辆已修好,维修用时4个月。现车主要求我清偿4个月的租赁费及加速折旧费34000元。如果我不清偿,车主表示不接车,这样的话费用还在延续。 我想咨询:一 、车主不接车,其行为是符合法。 二、车主所要的费用是否合理。现在车主只给我提供了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并未提供该租赁车辆的道路营运证。如果该车没有道路营运证,我与租赁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三、如果合同有效,这个费用是不是应该由肇事方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vM8745()
提问时间:2011-07-28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