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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犯罪嫌疑人侦查期间的检举材料要怎样送出去?

犯罪嫌疑人侦查期间的检举材料要怎样送出去? 问了好多,具体还是没有很明白。希望律师能详尽一些解答
为了防止线索被吞,想采取最保险的行动。犯罪嫌疑人涉嫌受贿罪,假设要举报的是发票类犯罪。我列举几种方式,您看一下哪几种方式是可行的:1,书写书面材料交给看守所的管教2,书写书面材料交给看守所所长3,书写书面材料交给看守所管教让他转交给侦查其本人案件的检察院的检察官4,安排一次律师会见,将举报材料交给律师,让律师直接交给对举报的案件有管辖权的公安局。请问哪一种可行?是不是需要这种几种方式同时进行?能不能直接交给法院一份?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ttstt(北京)
提问时间:2011-07-28 13:53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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