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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与公司给的待遇不一样时怎么办

人才市场与公司给的待遇不一样时怎么办 我于6月17日在渝北双龙湖人力资源市场找了一份工作,当时在人力市场贴出来的薪水标准是包装工1300元/月,QC检查员为1400元/月,QA/IPQC为1500元/月。我认为这个条件还可以接受,就去到公司面试,当时公司负责人在面试时说能够保证我们每月拿到上述各工位工资。但当我们做了一个月领工资时去发现公司根本没有照这个标准给发工资。我们去公司负责人,被告知为人才市场为了招够那么多人,夸大了事实。与公司无关。如果是这样,公司合理不。现在公司说,如果不愿意可以辞职。我们辞职时要求公司为我们买这个月的保险,但公司不同意。我们能要求公司买这个月保险吗?我们一起有好几个人,都一起辞职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xm7620()
提问时间:2011-07-28 12: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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