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家的房子是婚前所买,婚后加上了我的名字,产证上只有我们俩名字
1、既然加上你的名字,则代表着一定的份额。
2、如果是其婚前借款购房,则非系夫妻共同债务,你可以拒绝支付。
3、如果房屋未被设置抵押且系自住房屋,一般不会回拍卖,但有可能会被查封。
有可能不需要还,还是要看具体买房、结婚等时间点。房子您肯定是有份额的。我的手机号和微信都是13391336770,可以联系我具体咨询
产证上有你名字,就有你份额,有权分产权,有义务还债。
律师回复如下:
1、借款发生在婚前,你可以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得以夫妻共同财产中你的部分偿还;
2、债务人唯一自住房屋且债权人没有设定抵押的,一般不拍卖;
3、按照产权登记,房子你当然有份额。
共同产权有你的份额
1、你没有义务偿还你老公婚前个人借款。
2、房屋你权主张产权份额。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产证有您名字,就有份额,享有利益的同时,负担同等义务,这不是应该的吗?
如果确实是借钱买房子,则有义务还;但该债务真假也不一定,所以有待核实。
你是产权人,你有份额,离婚时,可以提出分割房产。
若到离婚地步或起诉,速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