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亲属承诺可以花钱走关系办工作,工作没办,钱不还
亲属承诺可以花钱走关系办工作,工作没办,钱不还 人物关系:
甲方与乙方为远房亲属关系。
本人为甲方的弟弟
案情叙述:
甲方在孩子大学毕业前夕,四处奔忙为其找工作。与乙方联系后,乙方称可以帮忙找人安排工作,但需花钱。甲方安排孩子汇钱,孩子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分几次将钱转入乙方账户(留有银行回单)。
钱到帐后,经甲方催促,乙方以快递方式邮寄给甲方一份招录企业的报到通知(留有复印件,判断为伪造)。甲方孩子赶赴接收单位后,乙方又开始找各种理由(先考试、招录指标难办、带帽指标下来了但走后门的多,领导难办等等)推迟报道时间。阻止甲方孩子去招录单位人事部门报道。一段时间后,乙方通知甲方孩子去报到,但不是去人事部门,而是直接通过关系安排到某部门开始断断续续地上夜班。工资通过乙方领取。这样断断续续地上班几个月,任何人事手续未办。后甲方意识到可能上当,便让孩子离开该单位,同时要求乙方退钱。乙方口头承诺一分也不会少。但事后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也未退钱。
第一笔汇款时间至今还未过两年
手中证据:
1、 转账汇款银行回单原件;
2、 乙方提供的招录企业“报到通知”;
3、 乙方发给甲方及本人的手机短信,承诺一分都不会少;
4、 乙方与本人的电话录音(办理工作过程中的各种理由和为延迟退钱找的理由);
5、 招录单位部分工作人员与本人的电话录音,证明不是录用,是实习。
问题:
1、 本人能否代理姐姐去当地法院提请诉讼?如能,需要什么手续?
2、 以什么方式起诉获得退款的机会大?债务纠纷、欺诈还是不当得利?
3、 如申请保全,在不知乙方身份证号码、户籍资料、资产,且本人无力获取等情况下,法院一定又义务出具调查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雪域孤狼(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07-28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