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这样说是对我爸名誉上的侮辱么?
1、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因此,如果确定无疑要起诉,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这种情况较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2、向法院起诉能够让你父亲理直气壮,向同村人证明,你父亲行得正坐得直,并非你叔叔所言将房子吃了; 3、你也要考量,你们是亲戚,如果起诉会使你们之间的关系闹得更僵,可能今后就无法修复了; 故,希望你及你家人能够慎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