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外墙体的共有问题
关于外墙体的共有问题 我二楼阳台半截墙墙体,是不是共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著)第152页倒数几行中,说“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如电梯、过道、楼梯、水箱、外墙面、水电气的主管线等享有共有的权利”。
在这个说法中,为什么要说"外墙面",而不说"外墙墙体"?如果说外墙墙体是共有的,那么只说外墙面而不说外墙墙体,是说错了还是我的概念不清?
我有点弄不明白了,请热心的同志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ojin……(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1-07-27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