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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婚前女儿与未来女婿的房子由女方父母出钱首付,以后双方结婚又离婚,女婿都房子归谁

婚前女儿与未来女婿的房子由女方父母出钱首付,以后双方结婚又离婚,女婿都房子归谁 婚前男女一同买房,双拼房,即两本房产证一套房,双方都可用各自公积金贷款。 现女方父母出首付用银行刷卡,已签购房协议等待走公积金贷款程序。银行回收的刷卡单是女方父母本人签字,客户自留银行刷卡单暂未签字自己保存,公积金处要求银行刷卡单名字与购房者名字一致才准予贷款。
 
提问1 婚前女儿与未来女婿的房子由女方父母出钱首付,以后双方结婚又离婚,女婿都房子归谁  

提问2  公积金处要求女方父母首付银行刷卡回单签名要与购房者名字一致,如果把客户自留银行刷卡单的名字改成购房者名字一致,对以后谁出首付的举证有没有影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ulu88……(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5-12-08 17: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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