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作品侵权问题。
关于作品侵权问题。 求教
在一次公益性的“油画人体艺术展”中,女模特林某的写实裸体作品被展现在观众面前。林某被展出裸体肖像后,受到社会和亲友们的白眼,其丈夫要求与其离婚。
后林某将艺术展的主办发告上法院,认为主办发没有经过其同意展出林某的裸体作品,侵犯了其肖像权,要求主办发清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费。但主办发认为画展并非以盈利为目的,而且油画师画家的艺术构造,渗入了画家的主观感情,因而不再是肖像,谈不上侵权。
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tejk(重庆)
提问时间:2009-08-19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