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阳谷
阳谷 2015年9月18日(农历八月初六),与被告董某订婚,男方在宴前应当地风俗给女方彩礼66000+认钱4800三金,女方回6000跟4000认钱。
订婚当天女方共出席17人(男方驱车四辆接送14人,其中两辆是熟人车)男方亲戚11人,总计28人,三桌酒席1800元结束后连人带包送回南关董小区。
订婚当天下午4点左右彩礼钱由男方驱车陪同在邮政银行阳谷县狮子楼支行全额存入女方董某在阳谷汽车站的邮政工资卡中。
2015年10月10日开始商量结婚事项(截止此时未结婚、未同居、未发生过亲密行为),11日女方让媒人提出结婚必须买新楼,实在不行就把现在的楼重新装修。双方在婚前买房、赡养老人方面出现分歧,女方坚持一定要买新楼,且不和男方父母同住,因男方前两年刚买了楼房无力另买新楼,也不会因为娶了媳妇就让父母搬到旧房去住。女方也不愿去住旧房。被告董某在此分歧产生当天就在QQ上提出好聚好散,女方联系方式直接拉黑并让其母亲向媒人正式提出退婚。退婚后没几天,见女方迟迟不退彩礼,男方父母跟媒人说,既然这亲结不成了,那就把三金和彩礼就退给我们吧。抵了回赠后60000彩礼,多出的认钱800、女方宾客礼包2230、酒席2380,这些零碎的我们当时就打算不要了,就让媒人给要回来60000和三金。
之后女方以让他家名誉受损、女儿伤心、影响工作、丢人等一系列借口,不退彩礼,经过媒人多次协商,女方始终不答应退60000,最高纪录是说要退一半(30000)跟三金。又换另一位媒人调解半月之后,因男方不想因为此事一直拖着。双方答应退5w跟三金的处理。11月8号谁也没料想女方违反约定而给媒人送去了3w跟三金。还跟媒人讲就这些了,多了不退了。媒人对此也没办法,只能先把3w跟三金先退给了男方。
当时男方就准备起诉了,媒人说再去调解一下看看,时隔俩月了,女方又以很生气、丢人甚至去济南住院等理由推脱,始终不给个准信。男方一直抱着尽量好聚好散的原则,但凡有一线调解解决的机会也不想因此结怨。
如今这事已经过去俩月了,女方是认准了要讹下这笔钱了,讲情讲理都说不通了。为此我们决定对此事进行诉讼,请求法院对此事进行处理。由被告及其家人退还男方剩余彩礼30000以及酒席费用均分,以及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备注:订婚前买三金那会在QQ上有提及彩礼数额,最后敲定六万六加三金。
起因也是女方主动提出退婚,退婚不退钱,可否构成诈骗?
请问有多大把握可以要回彩礼,证据还有什么需要补充、全权代理费用多少
请聊城本地的律师回复一下,阳谷的最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uenh……(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5-12-08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