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问一下起诉离婚了快一个月了,为什么女方还没收到通知
你好,咨询法院。
你好!这里是北京国汉律师事务所。一般是法官排期的时间。希望你的问题可以尽快解决。
你好!可以咨询一下法院。您是什么原因离婚呢?关于离婚你了解多少,可以参考一下,如有需要您可以来电咨询!第一、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离婚做了相关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您现在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调解,调解不成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判决。
第二、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如果您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女方还是有利的。
第三、关于财产的分割。如果您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肯定是需要钱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有需要,您可以来电或者面谈,详细为您分析解答离婚的法律问题。
可能是为送达成功。
要去问法院,是否已经送达。
法院可能没有通知,等等再说
咨询法院
询问一下承办法官
你好,可以咨询法院
你好,可以咨询法院
具体到法院咨询,或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