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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 您好,律师,我父亲有一房产,有子女7人。父亲在世时,因为大哥的病故,大嫂便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父亲的房产。法院已于1997年下达判决,判决上写明父亲的房产由7 个子女共同所有。我大嫂和一直随我父亲生活在一起的最小的一个兄弟有优先居住权,直到继承产生后。
    父亲在2005去世后由于一些原因迟迟未能进行遗产分割。房子至今也一直由我大嫂和兄弟居住,并一直将门面出租给别人,房租也是他们在享受。
    请问律师?
    1、判决上写的继承产生的条件是什么?
    2、当时的判决上只写了父亲的遗产由7个子女共同所有,并未有具体分割遗产的方法,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我怎么行使我的权力?我又该怎样做才能得到我应得的那一份?
    3、请问如果起诉的话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过了诉讼期,房产是否归占有者所有?
    4、遗产的分割有没有限定的时间?
    还请律师为我指点,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ihu0……(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1-07-27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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