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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如此收费对吗?

公证如此收费对吗? 30年前,我才15岁,与哥哥在一起生活。当时我们哥弟家建了两孔窑洞,在宅基地使用证上就用了哥哥的名字。现在我已成家,想把当时这个事实写出来,并说清这两孔窑洞的宅基地的使用证上虽无我的名字,但有一孔窑洞是属于我的,再让公证处给公证一下。去叫县司法局公证处公证打问了一下,公证处的人说,办这个公证需交公证费800元。
我要问律师们的是,公证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吗?这个公证收800元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吗?我们老百姓就怕有的人用国家的 名义来乱收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23a(山西-吕梁)
提问时间:2009-08-19 16:3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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