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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微信、qq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法律证据?

微信、qq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法律证据? 唐先生2015年7月份以个人名义帮已离职的公司业务员王某赊欠了价值1600元的海产品,王某承诺一周将1600元货款交给唐先生,一周后王某以客户为给货款为由,说等货款拿到手再给。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了1600元货款,之后的几个月唐先生一直通过电话、微信、qq的方式向王某追要货款,王某一直以客户为结货款为由,让唐先生不要着急,再等等,在微信的聊天记录中,王某承认1600元货款为唐先生垫付,愿意偿还。现在王某与他人合伙开了一家餐饮店,唐先生再次追要1600元货款,王某的答复仍与之前一样,再等等,客户是局长,肯定会给的之类的推辞。请问:1、唐某是否可以在王某与他人合伙的餐饮店用餐,欠账呢,直到消费满1600元,一并抵消?2、是否有最简单的方式追要借款1600元,法院起诉合算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river_……(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5-12-08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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