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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资计算问题

工资计算问题 一个月基本工资是2200/月   一个月23天班  7天周末休息  
现在请假4天  结果老板结算的工资是2200元/30天X19天(扣除4天请假,7天休息)我只请了4天假 结果扣了800多块的工资  于是去了劳动局
可是劳动局说  我去上班的时候   没有签合同  因为是试用期  没有明文规定是30天算工资  还是23天算  所以建议我放弃  说成功机会不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兰uuuu(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7-26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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