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年三月份因男方家里的事发生争吵,其后男方一走了之,现在孩子十一个月了
没有法律依据。
女方在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主张损失费,没有依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债务,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您好,为了生活需要,可以算共同债务。一般损失费不会得到支持
你好,属于共同债务,但是你要提供证据,孩子对方要不走,协商不成,可以走诉讼,跟对方要抚养费,损失费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