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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

四小孩相约,其中两名小孩溺水死亡,应如何赔偿

四小孩相约,其中两名小孩溺水死亡,应如何赔偿 四小孩(都是八九岁的)相约(在学校放假以后),到一个因修建公路而形成的水塘中游泳(无任何警示标志),后两个小孩溺水身亡。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赔偿,最高赔偿多少,有否具体的有关赔偿标准规定,请帮助. 事故发生后,修公路的施工方在当地乡镇俯的协调下,同意对死亡的两个小孩家属分别赔偿一万元,但死者家属不同意,把施工方告上法庭。法庭已受理,我们准备应诉,因此,想知道有否赔偿规定,责任应如何划分。和最高赔偿限额。请帮助,再次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qdch(云南-临沧)
提问时间:2009-08-1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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