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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曾经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上海市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
你好:我是一名曾经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上海市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 你好:我是一名曾经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上海市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经过二十四的监狱生活,我于2013年12月7日回到社会。回到家乡后,家乡已经整体动迁。我找到了乡政府,政府领导告诉我有一笔动迁款16万。并对我说拿到这笔钱你就想法自己去生活。我当时他没多想就把钱拿走了。回到租住房后,我首先把房租费交上,又拿出一万治病,病治的差不多的时候钱也没了。身体也恢复了很多。这期间我也想了把剩下的钱买房子,15万也能买个很小户型的房子,后来我想要是把这钱买房子了,屋里没钱装修,连物业费都没法交怎么办。后来决定不买房。先把身体恢复好,去找份工作。就这样我来到大连,找工作非常难,包吃住的单位嫌我50多岁年龄大,大龄用工单位工资低不说又不包吃住。后来没办法我只能找个不包吃住的工作,工资1500,去了租房,生活费就没有剩钱。我现在想请问:我可不可以回去请求政府给我一块土地即便是没有住的地方我也可以在这里搭个窝棚,要是收成好了还可以剩点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5-12-07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