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管道井中的可视电话线路被破坏物业有没有责任。
管道井中的可视电话线路被破坏物业有没有责任。 2011年05月1日我发现家里的可视电话不能使用(同时发现被物业公司一直锁闭的管道井被打开了,一直到7月25日维修好线路才被锁闭。),向物业进行了通知,希望能有人来修一修。物业一直说可视电话已经过了保修期,所以销售公司的人现在不负责免费维修了,费用要业主自己承担。到了2011年07月物业公司在我多次交涉下联系了销售公司,才来维修。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告诉我,毛病是因为有人在管道井中人为损坏线路而至。我打电话到物业交涉,物业说管道井是公共设施,但是管道井里的线路不属于公共设施,他们无维护、管理的义务线路损坏业主自己负责,所以修理线路的钱要业主自己承担。请问他们的说法对吗?为什么因为物业公司的管理的疏忽公共设施管道井中的线路被认人为破坏了而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klong(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1-07-26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