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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病不与赔偿,请问有道理吗

旧病不与赔偿,请问有道理吗 我六月出交通事故,责任与对方各一半,但对方第二天晕倒被送医院,由于事故当时没处理好我垫付了医疗费,但后来知道他四月分生病住过院,这次出院医生说是车祸导致旧病复发,我买了交强险,但保险公司说他是旧病不与赔偿,请问有道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Wv3158(江西)
提问时间:2011-07-26 11: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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