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了,有两个楼,一个楼给了儿子,另一个楼是夫妻双方共有姓名的楼
夫妻离婚了,有两个楼,一个楼给了儿子,另一个楼是夫妻双方共有姓名的楼 夫妻离婚了,有两个楼,一个楼给了儿子,另一个楼是夫妻双方共有姓名的楼,而且还在还贷款,双方已经离婚,离婚协议上,这个共有的楼归女方所有,有民政局的协议,现在男方外债有10万,追债人起诉男方,并要求把这个楼给抵债,想问问这个楼已经给女方了,凭什么用这个抵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5-12-06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