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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方交往的时候男方以欺骗的形式处理恋爱关系,后以打工,做生意为由

男女方交往的时候男方以欺骗的形式处理恋爱关系,后以打工,做生意为由 男女方交往的时候男方以欺骗的形式处理恋爱关系,后以打工,做生意为由,诱骗女方去了外地,不久要求女方从事陪酒,但女方未允,后发现自己怀孕,男方要求打掉,并在手术书上签了字,且男方曾有过诱骗其他女孩的过往,女方打掉孩子后男方便一走了之,欠女方的钱也不归还,女方没有欠条,但有男方亲口承认的电话录音,请问这种情况女方可以提出申诉吗?要求男方偿还欠款,并做出一定的经济赔偿和精神损失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5-12-06 16:2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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