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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殴打他人罪被判进拘留所,最后在拘留所已故意伤害(他人耳膜穿孔

我已殴打他人罪被判进拘留所,最后在拘留所已故意伤害(他人耳膜穿孔 我已殴打他人罪被判进拘留所,最后在拘留所已故意伤害(他人耳膜穿孔,轻伤一级)被判进看守所,这是进看守所的理由之前也一直说的这个,进入看守所三个多月后跟我说右脑顶叶挫伤为轻松一级就不提耳膜穿孔了,请问这样我可以翻案么?这事过去了大半年了,但我现在还在缓刑期,翻案我人还是缓刑期?还是得进看守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12-06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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