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该十个未成年人是否构成团伙抢劫罪?
该十个未成年人是否构成团伙抢劫罪? 这十个男孩子年龄都在14——15岁之间,都未满15岁,系初中学生。这十个男孩在50天之内因受开除的二同学之邀,在50天之内的有参与了十八次,有的仅参与了二三次出去向比他们年龄更小的学生敲诈钱用于购买零食或上网或吃烧烤,从未分过钱,每次得到的钱有时二三元,有时七八元等,数额都不大。其中A某14岁多,有八次受同学之邀去了,但没有动手,而是站在旁边或稍远的地方看,不动手也不说,这八次中有二次是接到父母的电话而中途返回。请问,A某构成了抢劫罪吗?会被判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SA544(江西)
提问时间:2011-07-25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