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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

财产继承 遗嘱人有两次婚姻,对于前任孩子已经安排好其工作和婚姻,其孩子有固定收入和住房,所以遗嘱人将现有全部财产以遗嘱的形式留给其第二次婚姻的独生女。现在,其前任的儿子已经过世,有一未满18岁的儿子,孩子的母亲也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假如遗嘱人去世后,其孙子成年后若没有经济来源,是否可以推翻遗嘱,享受代位继承权,分得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GK4704(河南-三门峡)
提问时间:2011-07-25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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