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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担保

我在2015年4月9日办理了汽车抵押贷款(不押车,装GPS),借了3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每月还款

我在2015年4月9日办理了汽车抵押贷款(不押车,装GPS),借了3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每月还款 我在2015年4月9日办理了汽车抵押贷款(不押车,装GPS),借了3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每月还款额为5594元,于5月和6月分别还了约定款项,其余欠款至今未还,10月份收到短信说已委托收车公司把车收了,让尽快处理,我于12月4日到抵押公司清算,公司列出罚息29600和其它一些费用,我得支付他们公司59000元,日罚息为剩余本金的百分之一,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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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898381667(重庆)
提问时间:2015-12-04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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