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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待岗咨询

劳动待岗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下,公司因岗位优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安排我们一批员工待岗,每个月发广州市最低工资百分八十做生活费,大家都没同意,没签通知,公司说签不签的按通知执行安排待岗,现在已经不用上班了,我们是否可以以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提出被动解除合同 要求公司支付赔偿?  是现在待岗状态下提出仲裁, 还是我们要先发函给公司以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被动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后在申请仲裁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abilj……(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12-0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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