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酒后猝死欲告酒桌人

酒后猝死欲告酒桌人 甲某5点下班后应邀参加领导安排聚餐,晚9点30结束后骑电动车回家,于9点40左右在途中倒下。经抢救无效,尸检报告为酒精导致猝死。
现欲告酒桌人
1.有效诉讼期是否为死后2年
2.要求索赔额度根绝什么判断
3.需要什么证明

在线急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plew……(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09-08-18 11:09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