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户口、若干年的居住事实及房屋的部分产权,要向产权共有人支付费用吗
若是共有产权,不用支付。若需更详细回答,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您理由充足,而且您一直帮着对方打理、管理着另一件屋子,您还可以向对方要求无因管理的合理费用,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不用担心。
《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1、需要支付费用。
2、但如你对房屋进行管理的,可要求对方向你支付管理费。
3、你应反诉或另行起诉,以便抵销对方的请求。
不应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