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后7年,协议内容能改变吗?
协议离婚后7年,协议内容能改变吗? 我是一名教师,2004年和前夫协议离婚,当时孩子身体不好(病毒性脑炎留下严重后遗症)经常吵架。我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强调孩子归我抚养,不要孩子父亲的抚养费,可是对方不退让,强调孩子是孙家的(我们当地父权意识很重)孩子不会给我,后来协议孩子归对方抚养,协议书上强调不要我的抚养费,后来鉴于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为了弥补孩子,什么都没有带走,(包括新买的还没有装修的房子,后来也卖了。)我与2010年3月结婚,结婚不久,对方就以孩子身体不好,要求我给予10万元的治疗费,我母亲与去年7月查出肺癌至今,家里花钱不断,我仅有的一点积蓄也拿出来了,我很为难,真的无能为力,对方声称要告我上法庭,我不知道对方会出尔反而。请求律师帮助,对方这样法律上会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宁静芷远(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1-07-23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