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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离婚财产分割及房产拆迁

离婚财产分割及房产拆迁 我现年28岁,上有一姐姐,父母于1999年诉讼离婚,原告母亲被告父亲,判决书上财产分割一处写明:父需提供每月100元生活费给两子女,平房一间及厨房一间由原稿和两个子女居住,其他财产归被告所有。但事实是父从没有给过生活费,平房及厨房由父债主霸占,母携两女在外漂泊至今,现这处房产在拆迁,问这拆迁房可否有我姐妹俩的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53786(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5-12-0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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