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未婚生育问题

未婚生育问题 男方,25岁 无固定职业。父母健在 年龄 60岁左右大于60岁 女方在校学生,现在处于实习阶段,无固定收入。只有母亲年龄 45岁,带一个孩子 12岁男孩子,父亲过世。现在他们的孩子1周岁零半年
1,如果经过法律孩子会判给谁
2,判给女方,但是现在女方没有抚养能力,怎么办。即使男方给抚养费,也抚养不起可不可以送人。
3,男女双方都同意送人,这样可以不,犯法不
4,判给男方,女方现在没有经济实力怎么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
5,男方失踪长时间接触不上,法院起诉男方也不到庭,而女方根本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可不可以送人,犯法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olon……(辽宁-抚顺)
提问时间:2011-07-23 11: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