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维权
劳动维权 我在漯河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了5年,最后一次劳动合同到2011年3月31日结束,3月10日的时候,办公室主任张建伟安排我休息到月底,我服从了公司安排,当我月底后再去上班时,发现我的工作岗位上已经有不认识的人在上工作,我找办公室主作时,他说让我再等等,公司会为我安排其它工作岗位,自3月11日起,在公司安排我休息期间,公司没有任何工资或最低生活费发放给我,在我多次要求工作后,公司安排我去住宅小区的监控室上班,上班时间是12小时,工资是900元/月(休息前我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工资是1800元/月),我以工作性质和工作待遇差别太大拒绝接受,公司就拖着一直不理不睬,后来我说要起诉,他们还威胁我说,如果起诉,就会让我在漯河永远找不到工作,还说老板会对我不利等等,无奈之下,我接受了他们13000元的补偿。我在漯河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5年多(2006年2月----2011年3月)时间,公司只为我缴了3年(2008年4月---2011年3月)养老、医疗保险,15个月(2010年1月---2011年3月)失业保险,而且迟迟不为我办理失业手续,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依云枕霞(河南)
提问时间:2011-07-23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