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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该谁承担?

债务该谁承担? 2001年12月31日,村里结账,欠我家51555.45元,当时开了一张收据,“户头-宋古乡李家堡村收据;盖章-李家堡村经济合作社",现在和村民委员会要这钱,但是不给,只能通过法院起诉,起诉时,被告人是李家堡村经济合作社,但是李家堡村民委员会以“经济合作社的账目下落不明”为由拒绝支付,又以非经济合作社的代理人拒绝开庭,现在我这钱该怎么要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10923……(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1-07-22 12: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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