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你好,我是本地一饭店餐饮老板,前段时间在我店一名后厨员工在下

你好,我是本地一饭店餐饮老板,前段时间在我店一名后厨员工在下 你好,我是本地一饭店餐饮老板,前段时间在我店一名后厨员工在下班后去店后门倒坩水时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内脏损店,店里第一时间送到就近医院去救治经过一个多星期的住院冶疗康复出院,在此期间的治疗费用都是由我店方支付,包括陪护人员的生活费用一共支付一万二千元,现在他却要到社会保障有去认定工伤,而我店方有足够人为人证证明他完全属于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我想咨洵一下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认定是工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5-12-01 16:1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