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来海宁上班的,什么都没补助,中途回家。要扣总工资百分之三十!这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权
你好,单位的情形属于无故克扣工资的情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建议协商,必要时可考虑诉讼
不合理,可协商或向劳动部门反映、或通过仲裁解决。
请详细的描述事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