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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 我是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中的受害方,公安部门在最后火化尸体时也不通知家属就将尸体火化,并且一直不正面通知尸体己火化和骨灰存放地,第二点尸检是被加害方用刀捅了四处,均在大腿根,上半身手脸无一点伤,第三点公安部门三人中认定一人.但第一次口供全假,第二次出齐一致包括反供理由,第四点受害人的手机记录时间和他们提供给法院通讯记录最后几次通话和呼叫时间没有了,大约错过六至七分钟,这一连串的问题连起来说明什么?这是公诉案件法院说了你们只能提起民事并且现在连死亡赔丧金也没有了,马上就要开庭了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五星厂(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1-07-22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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