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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一个朋友还钱给我,中间对方委托另一个朋友去拿钱,后来这个人拿了钱不还给我了

之前我有一个朋友还钱给我,中间对方委托另一个朋友去拿钱,后来这个人拿了钱不还给我了 之前我有一个朋友还钱给我,中间对方委托另一个朋友去拿钱,后来这个人拿了钱不还给我了,欺骗我说被抢劫了。后来我去了公安局报警了也做了笔录了,后经过警方的调解当时在警察局让对方写了借条按了手印。现在换钱日期到了,对方不回消息也不还钱!我有那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但现在他不住在户籍所在地,借条上所写的地址是他母亲借的房子!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去警局告他欺诈吗?若用一张借条去法院上诉我还需要什么材料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12-01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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