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补充协议
甲方:重庆新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斌
住所:重庆市荣昌县昌州街道昌龙大道3

补充协议
甲方:重庆新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斌
住所:重庆市荣昌县昌州街道昌龙大道3 补充协议
甲方:重庆新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斌
住所:重庆市荣昌县昌州街道昌龙大道37号拓新瑞尔国际3幢16-3
电话:
乙方:,性别:,民族:,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
国内指定联系电话:
特别声明:
关于乙方委托甲方到商务部资质公司或用工项目方公司为其办理此项目,甲方不收取任
何费用,也不对外办理任何形式的出国劳务项目手续。乙方所交付的所有费用均为商务部公
司或用工项目方公司为乙方办理此项目所需要的手续费,由乙方委托甲方为其代缴到商务部
资质公司或用工项目方公司。甲方做为居间方,可收取乙方一定居间费用,此居间费用标准
根据乙方所签订《劳务中介服务合同》第二条为准。
关于乙方委托甲方到商务部资质公司或用工项目方公司办理赴丹麦(国家)工作的相
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到商务部资质公司或用工项目方公司办理赴丹麦(国家)工作的出国国内
手续代缴费用总额为(小写)3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甲方考虑到乙方经
济问题和经济安全问题,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为乙方代缴到商务部资质公司或用工项目方公司的费用(小写)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在乙
方出国工作后2个月内支付甲方为乙方垫付到商务部资质公司或用工项目方公司的费用(小
写)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二: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
1、商务部资质公司或用工项目方公司在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中途,如乙方申请退出,乙方
委托甲方所代缴的办理费用概不退还。
2、如乙方在所办项目期间,商务部资质公司或用工项目方公司要求乙方补交材料,乙方拒
不配合,导致签证不成功或者项目办理失败,乙方委托甲方所代缴的办理费用概不退还。
3、如乙方在报名后,乙方退出此项目办理,则乙方所交付的项目名额占用金概不退还。
4、如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甲方为乙方所代缴的费用,乙方将赔偿
甲方(小写)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违约金)。
5、如乙方在出国工作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甲方为乙方所代缴的费用,乙方将赔偿
甲方(小写)3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违约金)。
6、在乙方所办项目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出现变故或项目办理失败,经甲乙双方
友好协商可为乙方转换项目或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中介服务费(1600元人民币)外
其余所缴纳的项目办理费用:(小写)184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肆佰元整)。甲乙双
方互不提出赔偿。劳务中介服务合同
甲方:重庆新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斌
住所:重庆市荣昌县昌州街道昌龙大道37号拓新瑞尔国际3幢16-3
电话:
乙方:,性别:,民族:,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
国内指定联系电话: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
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劳务居间服务等事项达成如下约定: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介绍出国劳务的居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介绍或推荐具有《对外
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公司。
2、乙方委托甲方向第三方(指从事出国劳务服务的公司或用工项目方公司)转交相关资料
或代办有关手续。
3、甲方依据乙方的特长提供居间服务,乙方的特长为:机械厂焊工。
4、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为:丹麦。
5、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工作工资为:税后保底月薪24000元人民币。6、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工作的福利待遇为:每周工作5天,8小时/天,加班15美
元/小时,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给予25美元/天生活补贴。雇主免费提供食宿,雇主方提
供免费工伤、医疗保险。每年14天带薪年假,回国往返机票由雇主承担,合同期满回国雇
主奖励10000元人民币。
7、乙方意向出国劳务项目的办理时间为:6个月。
二、中介服务费
本合同项下的中介服务费为1600元人民币整,大写:壹仟陆佰元,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
三个工作日内。
三、乙方可能承担的其他费用
1、由甲方代收的,第三方(指从事出国劳务服务的公司或用工项目方公司)按有关规定收
取的费用。
2、甲方转交相关资料或代办有关手续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3、乙方委托甲方委托代办有关手续的,乙方出国劳务所需的护照费、体检费、培训费、考
试费、签证费、交通费等。
4、上述费用根据实际情况,乙方须及时足额缴纳。
5、上述费用均为实支费。甲方不因任何情况有退还的义务和责任。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约定收取中介服务费的权利。
2、甲方应按委托事项的约定认真履行中介服务义务。
3、甲方应就了解到的第三方单位的相关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如实向乙方介绍。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出国劳务相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履历、健康状况、履约
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能证明乙方特长的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个人信用状况等。2、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及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3、乙方有要求甲方为其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六、合同的解除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
予退还。甲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须严格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八、送达
本合同指定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为有效联系地址、电话和通讯方式。双
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进行书面联系或进行通知的,相关内容和文书自通过电话、挂号信、快
递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通讯方式首次送达的,或直接送达后由指定联系人签收的,均视为有效
送达。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另行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特别约定
甲方的员工不得私自接受乙方的委托,从事与本合同有关的服务事项。若乙方接受了
员工的私自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甲方:重庆新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我想问问你两份合同有没什么问题   要不要补充一些对我有利益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448937653(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5-12-01 10:4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