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2年前将母亲将自己名下两套房屋以买卖形式过户给女儿(我,现已成年),继父作为配偶只是配合也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了。实际上属于赠予行为,因为买卖方式税费较低。房产证现在已经是我名字了,父母现在处于想要离婚状态,继父要该房产就是为了离婚可以分到财产。现继父起诉我要求将房屋确认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并办理过户手续。房屋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么?如果继父要求我支付房屋当时的价款,能要回去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aqwsx……(北京)
提问时间:2015-12-01 10:33
已有1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