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今年9月23日,在当地法院,对方与我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撕打

今年9月23日,在当地法院,对方与我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撕打 今年9月23日,在当地法院,对方与我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撕打,当时屋里有一法院随后去喊人,前后2分钟,分开,法警见无大事便让离去,对方随后打110,去住院,而警方2个月后才询问调查,我的伤已好,请问警方有什么不到之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本溪)
提问时间:2015-12-01 10:3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