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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本人走路,不小心碰到了自行车,(自行车在我的左侧)
律师你好,本人走路,不小心碰到了自行车,(自行车在我的左侧) 律师你好,本人走路,不小心碰到了自行车,(自行车在我的左侧),我的右边是一辆小车,当时小车上的人看我小,下来说碰到他的车了,实际没有碰到车,打了耳光,我叫人来在不远处把他拦住了 ,他坐在车里,我用拳头打他的头,他不敢还手,后来他也叫了人,我打他时他朋友把我衣服撕烂了,后来派出所来了,这件事经过调解,想想也没有实质性的伤害,双方也算了,但事后觉得他先动手打人,总之想想自己还是有点想不开,看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我想麻烦问问律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宁夏)
提问时间:2015-11-30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