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政府开发水利工程

政府开发水利工程 政府2007年以水利工程的名义征用土地,到2009年水利工程以完工,被征的土地也不需要要用,到2011年政府开始用来开发房地产,为此事老百姓不满,现有40多户农民愤怒。2007年政府以23000-20000每亩,现在的低价和07年不一样了,请问我们现在是否能拿到补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wZ3630(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7-21 19: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