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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检查出错医院有责任吗

检查出错医院有责任吗 我老婆一直有乙肝抗体,现怀孕6个月,初怀孕1个月时做过两对半检查显示只有乙肝表面抗体阳性,其它阴性,但在怀孕四个月的时候到我们当地的妇幼保健院作产检生化检查,结果却是出人意表,结果是肝表面抗原-阳性-浓度:1.210    乙肝表面抗体-阳性-浓度:23.629       乙肝核心抗体-阳性-浓度:0.447     乙肝病毒前S1抗原-阳性-浓度:22.810    后怀疑检查结果再在初孕时期检查的医院再做一次检查,结果是没事,只有表面抗体阳性,去妇幼询问原因,他们只要求我们再做一次抽血检查,结果出来还是“保持原判”,只是数值有小小不同,而且并没有解析原因;我们还是好怀疑结果的准确性,再一次抽血送检到省医学检验中心定量发光检测,结果是完全的正常,昨日去妇幼要求合理解释,但该检验科室主任就说其实他们当时那个结果也不能说是感染乙肝,可能属于假阳性,又可能我老婆个体因素干扰检查结果或期间曾服用治疗药物,说他们没出错,尽是些推卸责任的话,TNND,我们哪里服用过治疗药物,怀孕哪敢乱吃药,不怕影响胎儿啊,而且如果是干扰的话,为什么其它医院的化验不受影响,而且几次检查间隔的时间都只有几天,变化也太大了吧,还有为什么他们对化验结果都有疑惑时为什么不说清楚,又不建议我们进一步检查,拿这结果时刚好时我们结婚的前几天,严重影响我们夫妻之间的感情,因为我本身有乙肝,当时还以为我真的传染给了我老婆,而且又担心传染到小孩,搞到结婚那几天都心情沉重,现在我是非常的气愤,请问我可以告他们有医疗差错吗?要求他们赔偿我们的检查费,精神损失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小包(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1-07-2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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