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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中旬到一个教育机构,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培训期写明三个月,并期满为其服务俩年

八月中旬到一个教育机构,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培训期写明三个月,并期满为其服务俩年 八月中旬到一个教育机构,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培训期写明三个月,并期满为其服务俩年。若离职需要赔偿公司培训等费用。目前为止并未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保险,并且协议上的章是蓝色的长方形香港公章。请问现在想离职该怎么办,需要支付公司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5-11-30 15: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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