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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

离婚彩礼 我结婚两年,在婚前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不能生育,男方提出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钱。在我们未离婚前,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我的五千二的津贴存入他的名下并设置密码,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密码,他朋友借了3000块钱,当时他从我的工资折子中取的,他一直都说他朋友没有还实际已经还了。现在他要求退还彩礼,他的意思是这两年我花了他的钱,吃了他家的,住他家的,这八千是应该属于他,我们应该给退吗?这两年我看病的钱都是我一个人出的,也是我一个人自己去看病,他只花了500元给我捎了一次药,如果我们退的话这八千能不能算我退给他的一部分,他的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呈会(河南)
提问时间:2009-08-16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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