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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暴力伤害数根肋骨骨折
被人暴力伤害数根肋骨骨折 被人暴力伤害导致数根肋骨骨折,派出所不给立案,也不开司法委托伤害鉴定证明。让你投诉无门,到检察院投诉检察院让我向派出所要不予立案证明,派出所还是拒绝,分局督查反映无数次,无结果,市局督查电话永远都是无人接听,录音留言多次,也是石沉大海。这些部门都是形同虚设,“有些职能部门电话都是电脑语音,甚至永远无人接听”市人大信访也反映了,说这类型的信访不属于他们管。那么,究竟还有那个部门来管呢?
我真的不明白在当今的法制社会,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都应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人身财产遭到侵害都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向法院诉讼,追究向你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但是,现实境况往往是与法律规定的背道而驶,一些公权力部门,有法不依。公然蔑视国家的法律,法律在他们手中是个尚方宝剑,对于人情案可以网开一面,当他们利益受到威胁时,就拿出这尚方宝剑在你面前舞弄一番,告诉你我是人民警察是代表国家法律执行公务,冠冕堂皇的表面现象掩盖了不计其数的违法交易,受害人得不到人民卫生的保护有冤无处伸,践踏国家法律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有钱人,崇尚的“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一游戏规则,在道德良心被人人向钱看所逐渐淹没的当今。“有钱能使鬼推磨”百发百中。由此,滋生了司法腐败,它就像病毒在全国各地不断复制传播。往深处想,司法腐败应该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罪魁祸首。假如,公权力部门能够各尽其责,督查部门能依法督查,而不是不作为,甚至包庇,办人情案。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去市人大,或到北京去上访,公权力部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那么,这社会自然而然会和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何时还我公道(广东)
提问时间:2015-11-29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