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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国三年,回国不到两个月女方提出离婚,两人有一个八岁儿子

男方出国三年,回国不到两个月女方提出离婚,两人有一个八岁儿子 男方出国三年,回国不到两个月女方提出离婚,两人有一个八岁儿子,有一楼房一平房,无钱无债,楼房是儿子的姓名,买楼时在女发家借的钱男方回国时用出国挣的钱还清了,这三年孩子由男方妈妈伺候,女方给生活必备品,请问,离婚时女方要求财产平分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
提问时间:2015-11-29 14: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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